撰文:國際資優潛能研發教育機構課程總監關顯彬
歐美的教育專家認為,兒童應從3 歲開始學習理財的知識,並制訂了各年齡階段教育計劃,值得香港父母參考。
3歲:辨認錢幣,認識幣值、紙幣和硬幣。
4歲:學會用錢買簡單的用品,如畫筆、小玩具和零食。買東西時最好有家長在場,以防商家哄騙小孩。
5歲:明白金錢是勞動得到的報酬,並正確進行錢貨交換活動。
6歲:能數較大數目的錢,開始學習儲錢,培養「自己的錢」意識。
7歲:能觀看商品價格標籤,並和自己的錢比較,確認自己有沒有購買能力。
8歲:懂得在銀行開戶存錢,並想辦法自己掙零用錢,如賣報。
9歲:可制定自己的用錢計劃,學會買賣交易的概念。
10歲:懂得節約使用零錢,在必要時可購買較貴的商品,如溜冰鞋和滑板車等。
11歲:學習評價商業廣告,從中發現價廉物美的商品,並有打折和優惠的概念。
12歲:懂得珍惜金錢,知道來之不易,有節約觀念。
12歲後,完全可以參與成人社會的商業活動如理財和交易等活動。
由上述計劃可見,西方社會比較看重兒童的經濟意識教育,這與西方社會商品經濟發達有關。為此,我們可得到以下幾點啟發:
金錢和日常生活密不可分
兒童對金錢產生的興趣早於認識其他事物。父母只要帶孩子逛幾次商場,錢的用處便已經牢牢豎立於孩子心中。
金錢的知識與品格教育的緊密關係
孩子懂得金錢應該透過勞動賺得後,便產生愛惜及分享金錢的心理,引發儲蓄行為,避免浪費。香港有不少學生對金錢毫不珍惜,任意揮霍浪費,這現象與缺乏理財教育有關。
兒童懂得節約金錢 養成良好習慣
孩子將來長大後,有助於他們從事財務經濟工作。美國洛克菲勒財團的創始人洛克菲勒,在童年時代,祖父每周給他10 美分零用錢,到周末檢查是否增加,迫使小洛克菲勒到街頭賣報,養成勞動賺錢的觀念。
今天看來,小洛克菲勒的童年不僅對他日後成為商業巨頭有很大意義,而且對世界上兒童經濟教育也有借鑒的意義。